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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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6-18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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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预算的批复》(吉财非税【201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1350公顷,新增耕地86.93公
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概要描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预算的批复》(吉财非税【201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1350公顷,新增耕地86.93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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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6-18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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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预算的批复》(吉财非税【201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1350公顷,新增耕地86.93公顷。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
2.5 计划工期:1-15标段为2012年7月20日-2013年12月30日
16标段为2012年7月20日-2012年12月30日
2.6监理服务期:至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
2.7监理内容:施工1至16标段,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温室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施工监理相关的其他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能力的企业,近三年监理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其他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监理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6月18 日至2012 年6 月25 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7 月10 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 万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市龙潭区政府网站、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高立志 张建忠
联 系 电 话:0432-630414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二十一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杨先生、李女士
电 话: 0431-85709666
传 真: 0431-89622515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