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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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5-1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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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2-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预算的批复》(吉财非税【201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施工招标
【概要描述】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2-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预算的批复》(吉财非税【201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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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2-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预算的批复》(吉财非税【201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1350公顷,新增耕地86.93公顷。
2.2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温室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施工相关的其他内容。
2.3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2.4 预计工期:1-15标段为2012年7月20日-2013年12月30日
16标段为2012年7月20日-2012年12月30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的合格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2.3表中各标段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的独立法人。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承担过一项级以上同类或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潜在投标人可申请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且潜在投标人最多可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但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7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本及电子版)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窗口。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市龙潭区政府网站、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高立志 张建忠
联 系 电 话:0432-630414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二十一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杨先生、李女士
电 话: 0431-85709666
传 真: 0431-89622515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