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泽·溪郡建设项目外墙窗户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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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5-09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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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潭泽·溪郡建设项目外墙窗户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潭泽·溪郡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改委以长发改审批字[201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墙窗户安装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外墙窗户安装,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计
潭泽·溪郡建设项目外墙窗户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潭泽·溪郡建设项目外墙窗户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潭泽·溪郡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改委以长发改审批字[201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墙窗户安装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外墙窗户安装,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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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泽·溪郡建设项目外墙窗户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资 格 后 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潭泽·溪郡建设项目 已由长春市发改委以长发改审批字[201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墙窗户安装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外墙窗户安装,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期: 计划工期为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8月31日。
2.3 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柳莺东路以北。
2.4 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3.2 同时具备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事业单位投标。
3.5 投标人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参加本项目一、二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5月9 日至 2012 年 5 月_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30分下午_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1层)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1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2 年_5月_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站、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发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431851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1层
邮编:130022
联系人:衣先生
电话:0431-85709666
传真:0431-8962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