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废液废物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JZB2021-162
项目概况
吉林师范大学废液废物回收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JZB2021-162
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废液废物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固废:30元/kg,液废:80元/kg
采购需求:将四平校区、长春校区废液废物从储备地搬运上车,装车后一次性运出原存储地并合规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长春校区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单位需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类别中具有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49(900-041-49) 和HW49(900-047-49)废物的资质;
(3)投标单位或所雇用的运输车队须具有危险货物(危险废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系方式:田志伟,1874340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同心大厦2楼
联系方式:刘妍秀,0431-81815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秀
电 话:0431-81815229